大理公馆一期领秀苍洱11、12栋
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对外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1、项目名称:大理公馆一期领秀苍洱11、12栋室内装修工程。 2、施工地点: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石房子山。 3、工程说明:总装修面积约2455平方米。注:建设方提供的清单可能存在缺项,需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及现场自行补充,投标总价由建设方提供的清单及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及现场自行补充的工程量清单两部分组成。 4、招标范围:大理公馆一期领秀苍洱11、12栋室内装修工程量清单及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及现场自行补充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1 乙方所用材料应符合甲方施工图中的材料要求,并在投标文件内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如没有注明品牌则由甲方指定。所有工程使用材料均需经过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6、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截止日期:2020年7月3日17:00以前,佳利大厦六楼招标办,逾期不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7月16日9:30以前,逾期不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谢绝。 8、本招标工程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7月16日9:30,佳利大厦二楼会议室。 9、各投标单位领到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现场勘查及测量,建设方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时间为:2020年7月8日10:00。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大理公馆一期领秀苍洱11、12栋室内装修工程量清单及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及现场自行补充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做出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乙方自备安全所需的机械和材料。 3、禁止分包。 1、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营业资质,社会信誉好。投标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法定的真实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几年有类似业绩,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有完成类似性质和规模的工程施工经验。工程业绩、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的投入、工期等方面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质量、安全及其他违法、违规的市场行为。近期有无重大诉讼事项需向招标人说明。 4、财务要求:2016年后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盈利,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付款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人应于资格审查通过后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招标人于招标结束后一个星期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退还。 6、所有投标文件应符合上述要求,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时,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的施工工期为120天,从开工之日起日历天计算,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顺延工期天数。 乙方根据大理公馆一期领秀苍洱11、12栋室内装修工程量清单及投标单位自行补充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效果图内容进行施工,因甲方要求变更导致施工图改动,造成工程量增减变化,则按甲方书面通知进行增减结算,结算单价按投标文件执行,如果投标文件没有相应单价则双方协商执行。 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装修部分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二年,水电部分不少于五年。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自负。 1、《投标(唱标)一览表》、《投标承诺条件一览表》、《大理公馆一期领秀苍洱11、12栋室内装修工程报价清单》、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 2、确保工程质量、工艺流程、工期、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 4、劳动力、技工、管理人员用工计划表;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技术负责人简历; 6、施工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 1、本次投标文件至少需正本一套,副本两套。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投标函均应加盖公章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应将正、副本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4、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 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进行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原件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项目负责人:张辉 联系电话:15125209567 招标联系人:杨东雪 联系电话:0872—2325210 13769227880 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